红网岳阳站4月1日讯 (岳阳广电全媒体记者 /宁平 、实习生姜莱)岳阳某商业广场开发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擅自使用了从画册下载的他人摄影作品,在岳阳云溪区引发了摄影作品权利人的维权行动。3月28日,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王大谷、杨建等两位摄影人的委托,向侵权方寄送律师函(2016岳州律函字第119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据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彭彦林律师介绍,今年3月14日,岳阳市摄影家协会会员王大谷、杨建在手机上发现,岳阳某商业广场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云溪越来越好”网页,使用了他们原创并享有著作权的照片共计27张,这27张照片是从《大美云溪》画册上下载的,既未经许可转载,且未署名。
彭彦林律师认为其行为侵害了王大谷、杨建等人的著作权,依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害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等民事责任。鉴于此,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王大谷、杨建等摄影人的委托,向侵权方寄送律师函(2016岳州律函字第119号),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使用前述27张照片,并在收到本函后三日内与本所律师联系协商解决方案。逾期不联系协商,本所律师将根据王大谷、杨建等人的授权采取包括提起诉讼在内的一切法律手段,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据悉,岳阳市摄影家协会维权部全力支持会员王大谷、杨建等人的依法维权行动。
来源:岳阳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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