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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警察”手机摄影 暨“岳阳公安故事”征文大赛

[正在进行]
“最美警察”手机摄影 暨“岳阳公安故事”征文大赛

截止时间:2015-09-30
主办方: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岳阳日报、岳阳市摄影家协会
发起人:市公安局政治部
类型标签:手机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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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介绍

根据《岳阳市2014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要求,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活跃警营文化,市局决定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岳阳日报、市摄影家协会举办“最美警察”手机摄影暨“岳阳公安故事”征文大赛,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赛集中展示文化育警、文化强警的丰硕成果;宣传全市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付出的艰辛和取得的成效;挖掘民警集体和个人“最美”闪光点,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推进“文明创建”。


二、主办单位 

中共岳阳市委宣传部 

岳阳市文明办

岳阳市公安局

岳阳日报

岳阳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岳阳市公安局政治部


三、参赛安排

(一)作品征集(2014月10月至2015年9月)

1.各县市区(分)局按“一所一队一特色”的要求,每个所队至少报送一件作品;局直各单位推荐征文作品2篇以上、摄影作品5件以上参赛。参赛单位统一收集整理本单位参赛人员作品,编制说明(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单位、手机号,摄影拍摄时间及场景说明),2015年9月30日前报送政治部公共关系科,社会各界摄影家和爱好者投稿地址:3087542615@qq.com(作品文件名改为:作品标题+作者+手机号码)。联系人:胡宁(联系电话:8619022;内网:办公自动化邮箱)。


2.作品须为反映岳阳公安工作成就及岳阳公安民警“阳光从警 快乐生活”经历与人生感悟的摄影、文学作品,可以是单位实录,也可以是民警先进事迹、学习工作生活感悟、家属风采。


手机摄影大赛通过手机终端拍摄(包括具备拍摄功能的便携式平板电脑)的一次拍摄成型的原创图像,符合纪实性原则,采用电脑进行修改、拼贴、合成、移植或其他特技手段加工制作的作品不得参赛。作品参赛者拥有著作权,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保留照片拍摄原始参数信息,上传作品尺寸应是所用手机设置的原始像素.凡获奖作品,根据需要在上传参赛作品后还需提供原始图像文件。上传作品主办方负责在互联网、媒体展示宣传。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事宜,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征文大赛征文体裁不限,要求以警营生活为素材,从不同侧面讴歌岳阳公安民警恪尽职守、不辱使命的忠诚本色以及以民为本的真挚情怀。


(二)作品展示 

优秀作品将在《长江信息报》、岳阳公安政工信息网等媒体陆续发表,并集结出版。


(三)作品评审 

在岳阳公安政工信息网组织投票进行初选,遴选出入围作品;邀请专家评审,选出获奖作品。


四、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分别评选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入围奖若干名(若某类作品参赛数量较少,则酌情减少该类作品获奖数量);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各评出优秀组织奖1名,发放奖品和证书。


五、其他事项

大赛主办方拥有入选及获奖作品的展览、出版、宣传、使用、收藏的权利,保留作者署名权。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作品一经上传即视为作者同意并自愿遵守大赛征稿规定。



补充通知:为了给摄影爱好者更多的拍摄创作时间,组委会特研究决定:大赛延长一个月,即2015年10月30日截稿。



参赛作品

( 共0件 )    夏之律获奖公示

参加大赛的成员(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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